关于公布我馆认可的伊拉克血清IgM抗体检测机构名单的通知(11月2日更新)
2020-11-03 02:58
一、根据我馆10月29日《关于搭乘航班赴华人员须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及血清抗体检测双阴性证明乘机的通知》(http://iq.chineseembassy.org/chn/lsfw/t1827489.htm),自2020年11月7日零时起,从伊拉克出发,搭乘航班赴华的中、外籍乘客,须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申领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
二、为方便赴华人员进行血清IgM抗体检测,根据检测机构资质情况,现公布伊拉克血清IgM抗体检测机构名单(见附件)。
核酸检测机构名单另见:
http://iq.chineseembassy.org/chn/lsfw/t1812991.htm
三、特别提醒
(一)检测时间: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均应于登机前48小时内完成,以采样日期为绿色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的有效期起始时间。
(二)请赴华乘客务必提前与检测机构联系预约,确认能在时限要求内完成检测,并取得检测报告。
(三)驻伊拉克使馆提醒乘客务必如实申报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有效的核酸检测以及血清IgM抗体检测报告。如发现故意隐瞒病情、涂改伪造核酸检测报告以及血清IgM抗体检测报告情况,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我馆将根据情况变化,动态调整血清IgM抗体检测机构名单,请密切留意我馆网站通知。
如遇问题,请联系驻伊拉克使馆(电话:+964-7901912303、7901912315)、驻埃尔比勒总领馆(电话:+ 00964-7515477820)
驻伊拉克使馆
2020年11月2日